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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大学

长春大学成考转站、转学、转专业

时间:2019-02-12 20:14:30   作者:吉林成考   来源:长春大学成考   阅读:2478   评论:0
内容摘要:长春大学成考转站,转学,转专业


长春大学成考转站、转学、转专业

长春大学成考转站、转学、转专业


第二十条

函授生因工作调动,所调往的单位设有我校的函授站,可持新单位同意参加函授学习证明,向转入函授站申请转站,填写转站申请表,经转入和转出函授站同意后,转出函授站将该生的学籍材料转到转入函授站,转入函授站将转站审批表报继续教育学院备案。

第二十一条

函授生拟转出我校须符合下述情况及其相应要求:

(一)因工作调动,继续坚持我校函授学习确有困难者,可申请转学。本人须持有原、现两单位开具的工作调动证明;

(二)因某种原因,原专业不能开课,希望进入其他学校的相同专业。

对于符合上述情况之一及其相应要求的函授生,本人与接收院校联系同意接收后,本人提出申请,经函授签署意见后,填写学籍变动审批表,报继续教育学院批准。如属于跨省市转学,报吉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。继续教育学院将学生的学历材料、新生录取表及考生报名表交给学生本人。转出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再转回来。

第二十二条

拟转入我校函授学习的学生,其原学校所办函授符合国家规定要求,所学专业与我校开办的专业及层次对口,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《成人高等教育院校在校学生学籍变动审批(备案)表》,转出院校签署同意转出意见后,将学生学籍材料、省市录取表、成绩单、考生报名表及本人申请与学籍变动审批表一并交我校继续教育学院。继续教育学院办理接收手续,到省教育厅批准备案,建立学籍档案,编入相应年级专业学习。如属跨省市转学,还需经转出院校所属省(市)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学籍变动审批表签署批准意见。

第二十三条

函授生一般不得中途转学其它专业。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原因确需转专业者,可作为特殊情况对待。原专业已学过的课程,不能代替新专业曾学过的课程。根据所学课程的情况,安排进入新专业相应年级。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只限一次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予转专业。

(一)专科起点本科者;

(二)跨科类转专业者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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