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省成人高考专业本科招生章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我校全称为吉林省成人高考专业,是国家公办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,是国家“211工程”“985工程”“双一流”重点建设的高校。办学目标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。本科办学地点分中关村校区和良乡校区:中关村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,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,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。
第二条 为了保证吉林省成人高考专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规范招生行为,提高生源质量,维护考生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相关法律、教育部有关规定,结合吉林省成人高考专业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,颁发吉林省成人高考专业本科毕业证书;符合吉林省成人高考专业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,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。
第四条 吉林省成人高考专业本科招生工作遵循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程序,德智体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。
第五条 吉林省成人高考专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、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。